工作依据:
一、《质量振兴纲要》,《产品质量法》,《河北省质量兴省名牌兴企战略规划》;
二、《河北省名牌产品暂行管理办法》
三、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条例》
四、《河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
五、《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细则》
工作纪律:
一、不准在名牌产品认定过程中以权谋私;
二、不得泄露企业的技术、商业等秘密;
三、要秉公办事,坚持公正、科学;
四、在审定过程中坚持不收费,不给企业增加不合理负担;
五、坚持企业自愿,以市场评价为主的原则。
六、忠于职守,坚持原则,不徇私情,严格依法办事;
七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,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吃、拿、卡、要,
收受礼品、礼金或有价证券;
八、不得从事与发证有关的有偿咨询活动;
九、对企业的技术秘密有保密负责;
十、树立公仆意识,礼貌待人,热情服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