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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监督
质量监督工作
工作简讯
监督管理
 



质量监督

部门职能:
组织协调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;组织实施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;管理专业市场区域性产品质量治理整顿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、鉴定工作;组织协调依法查处全省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、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;负责质量审计申诉工作;组织本系统日常行政执法工作;承担全省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。

  办公地址: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75号
联系电话:3027046

工作依据
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》;
二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;
三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;
四、《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》;
五、《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》;
六、《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和规定》等。
 

工作纪律:
一、忠于职守,坚持原则,依法办事,不徇私情;
二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技术行政执法工作中"五公开、十不准"规定;
三、严格遵守公务人员勤政的规定,不利用工作之便吃、拿、卡、要,收受礼品、礼金等;
四、对企业的打假工作、技术秘密负责保密;
五、树立公仆意识,礼貌待人,热情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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