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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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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处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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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简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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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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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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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:
锅炉处:管理全省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、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察监督工作;对锅炉、压力容器、气瓶、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使用、检查、修理、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;管理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、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;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、调查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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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址: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75号
联系电话:3032901 |
工作依据:
1、国务院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;
2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具有关锅容管特方面规程、规则等;
3、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锅容管特方面的规定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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